中共十七屆四中全會18日在北京結束。四中全會討論的焦點側重於原則性問題,而不是具體的政策和規定,但中共已決定在嚴重的貪官腐敗問題上祭出嚴懲措施。 中共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問題要想取得突破,取決於制度上做出改變。許多人認為,如果沒有讓中共官員申報財產制度的所謂「陽光法」,反腐敗不會取得實質性進展。 「陽光法」在世界範圍內被公認為是從源頭上遏制腐敗的行之有效的辦法,是作為反腐敗制度的設計,這是世界各國反腐敗的經驗。觀察家指出,若中國要徹底處理貪官問題,一定要制定「陽光法」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