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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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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環保署組代表團 赴加接受培訓

2009-10-13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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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外海近年來因風災等因素,經常發生各類船隻意外引起的漏油污染事件,嚴重威脅海洋生態。行政院環保署於日前派出由環保署、海巡署、地方環保局、台塑等單位組成的代表團,抵達溫哥華大溫地區,就處理海面漏油或污染進行參訪並接受培訓。領隊的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總隊長張晃彰以及水質保護處處長陳咸亨表示,研修主要目的為決策人員培訓及器材使用訓練,並參考加國的經驗及環保體制。

例如在距離屏東約38公里的海域在最近一年也出現八艘戴有重油或是柴油的船隻擱淺,造成環境污染,情況頗為嚴重。陳咸亨指出近期較嚴重事件則為去年11月一艘巴拿馬籍的輪船在台灣東北角的石門外海擱淺,漏出100多公噸的重油,污染數公里海岸線,花了約兩個月清除油污,並使用約半年時間,將該艘船拆除。莫拉克颱風襲擊台灣,也造成一艘德國籍郵輪擱淺,污油部分已經清除完畢,該船也將就地拆解。

最嚴重的仍屬2001年1月14日。希臘籍貨輪阿瑪斯號(Amorgos)行經台灣南部海域時失去動力,結果在墾丁海域的龍坑生態保護區擱淺,因當時天候以及珊瑚礁海域,清理不易,造成該保護區嚴重生態浩劫。隔年環保署將1月14日訂為「台灣海域受難日」。陳咸亨表示阿瑪斯號事件讓台灣遭受慘痛教訓,因此政府開始建立完整制度。陳咸亨指出國際海事組織(IMO)有一套標準的作業程序,此次代表團赴加接受訓練為IMO的第三級,即為決策人員的訓練。他補充第一級為操作人員,第二級為現場指揮官,當發生緊急事件時,決策人員即必須作出指示,例如地形較為敏感位置,必須優先進行處理,而加拿大過去也處理過油污事件,有許多制度確實直得學習,此次參訪也以海巡署、港務局等單位為主。

代表團5日下午參觀位於溫市中心,隸屬於加拿大海岸防衛隊(Canadian Coast Guards)的海洋通訊及交通服務處,了解服務處與來往於布辣內灣(Burrard Inlet),或駛離內海後通往喬治亞海峽水域的船隻之間的通訊及監測相關方式。以及當污染事件發生後,相關單位的通報及處理的程序。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的業務包括監督工廠的環評是否達到標準等項目,身為總隊長的張晃彰表示代表團方面希望就加國的環保體制進行了解及參考,並指出台灣方面的環保已往更精進的方向邁進。

張晃彰指出在未來政府組織再造後,將會成立海洋事務委員會,會有多個單位進行統合,因此政府將各單位人員彙整,了解各國做法,以及基本體制上與台灣的差異,例如加國是由海巡單位統合海洋污染的事項,台灣則由環保署統合海巡、漁業單位、及中央和地方的環保單位,以進行緊急應變與善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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