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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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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被陸逮捕 陸委會:無法認同

2017-05-29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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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拘留,他的妻子李凈瑜(左二)23日說,李明哲已被失蹤第66天,感謝國際救援小組協助,美國只是第一站,會不斷往前走,人權工作者沒有悲觀權利。(中央社提供)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拘留,他的妻子李凈瑜(左二)23日說,李明哲已被失蹤第66天,感謝國際救援小組協助,美國只是第一站,會不斷往前走,人權工作者沒有悲觀權利。(中央社提供)
陸委會26日晚間表示,中國大陸以含混籠統寥寥數語交代李明哲被捕;在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公布相關事證並提供應有權益保障前,中國大陸對李明哲指控的任何罪名,政府均無法認同。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在中國大陸失聯逾2個月。新華社報導,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安峰山今天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完全沒有對外公布相關事證,以含混籠統寥寥數語交代了事,無法令全體台灣人民信服,也無法說服關注此案的國際社會。

陸委會嚴正重申,要求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儘速公布李明哲案具體事證、儘速同意家屬進行探視、儘速依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進行通報,並應保障其應有的司法權益。

陸委會並說,在中國大陸有關部門公布相關事證並提供應有權益保障前,中國大陸對李明哲指控的任何罪名,政府均無法認同。

陸委會強調,政府仍將協助家屬赴陸探視,並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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