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僑務電子報

:::

立院通過前瞻條例 林全盼建立典範

2017-07-10
中央社訊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 分享至Line 分享至twitter
行政院長林全(前左二)表示,條例通過,接受在野黨意見,分成兩個期程,第一個期程是4年新台幣4200億元。(中央社提供)
行政院長林全(前左二)表示,條例通過,接受在野黨意見,分成兩個期程,第一個期程是4年新台幣4200億元。(中央社提供)
行政院長林全日前表示,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是第一個受公共債務法限制的特別條例及第一個提出條例的同時提出金額,還有附帶計畫,希望建立典範,讓未來施政參考。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林全也在宣布散會後,到立法院議場內與立法院長蘇嘉全及立法委員握手致意,並與民主進步黨籍立委一起鞠躬、道謝。

林全稍後受訪表示,過去批評特別條例,主要是突破公債法舉債上限,但前瞻是公債法立法以來,第一次提出特別預算案要受公債法限制,希望建立典範,讓以後施政參考。

他說,過去特別條例往往未提具體計畫金額而飽受批評,前瞻不僅提金額,還有附帶計畫,說明金額如何計算,過去從沒這樣做,也是希望建立典範。

林全表示,當特別預算案送到立法院,屆時個案逐項檢討,條例提的構想是有所本、有規畫及有想法。

他說,外界擔心是否有完成可行性評估、環境影響評估及其他社會擔憂的程序正義部分,行政院會嚴格遵守。將來特別預算案提到立法院後,會接受嚴格檢驗,確保所有程序正當。

林全表示,條例通過,接受在野黨意見,分成兩個期程,第一個期程是4年新台幣4200億元,希望證明這些計畫值得、有意義,取得立法院同意後,還會有第二個期程。

相關新聞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