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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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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失智症者人權保護 國際聯盟主席肯定

2017-10-02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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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國際失智症聯盟主席史沃弗(Kate Swaffer)9月29日肯定台灣具備不輸西方國家的完善醫療,也預期台灣在失智症患者人權的貢獻將居全球領導性地位。

監察院當日舉辦「106年老人人權研討會」,第二場議程談「失智與人權」,邀請國際失智症聯盟主席史沃弗、耕莘醫院神經內科醫師葉炳強、天主教失智老人基金會社工主任陳俊佑與談,藝人譚艾珍擔任回應人。

史沃弗表示,她在49歲時被確診為極輕度失智症,當時育有2名子女,起初以為人生將退場,繳回汽車駕照及辭掉護理工作。

她說,失智症患者最大的心聲是希望能繼續確診前的生活模式,有開車、工作的權利,在有需要時,能像其他身心障礙者一樣能獲得醫療、復健的服務及支持,不會被剝奪獨立生活的機會。

史沃弗表示,她肯定台灣具備不輸西方國家的完善醫療,預期台灣在失智症患者人權的貢獻將居全球領導性地位。

葉炳強表示,失智症是綜合症候群,非單一疾病,民眾應適當運動,避免肥胖、糖尿病、高血壓等危險因子;目前芬蘭的實證研究顯示,飲食、運動、認知訓練及代謝與心血管危險因子的處理,可有效提升老人認知功能。

陳俊佑則說,除了政府及民間的照護資源外,失智症患者及家屬應學習「慢性病自我管理」、「生活型態再設計」,即使患有失智症,也能健康生活。

曾經照顧失智症父親及婆婆的譚艾珍則提醒,失智症患者於確診前,會經歷恐懼、焦慮等階段,所以對老人的照顧應擴及到心靈層面。

主持研討會的監察委員江綺雯於結論時表示,監察院關注失智症患者的人權維護及促進,將密切注意國際對其人權保障趨勢、傾聽失智症患者及照顧者心聲,並督促教育部、勞動部及交通部對失智症的識能、失智症患者的職務再設計、交通安全等事項,提出具體的執行方案,保障失智症患者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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