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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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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電信詐騙案 台灣多明尼加首次合作

2017-12-12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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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台灣和多明尼加警方首次攜手合作偵破跨國電信詐騙集團,主嫌廖姓男子出資並指揮親信匯款到海外,再由國外成員取得資金和協設機房進行電話詐騙,警方跟監蒐證年餘,共逮31人。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11日舉行「刨根溯源!台灣與多明尼加跨境聯合打擊電信詐騙集團案」記者會,偵查第七大隊副大隊長吳東文表示,台中市警察局去年元月查獲台中地區一處轉帳水房資料,送交檢方偵辦後,研判還有幕後金主,持續深入追查。

警方循線查知,轉帳水房成員和多明尼加詐欺話務機房共組詐欺集團詐騙中國大陸民眾,檢方便指揮刑事局結合各警察機關共同偵辦,同時協調外交部、法務部調查局共組聯合調查團隊,進行布建、跟監和埋伏。

在台中地檢署指揮下,經過1年多的調查、取證後,警方發現這個集團是以現年36歲的廖姓男子為出資金主,除在台中地區成立一間汽車公司外,還指揮張姓會計負責國外匯款到美國及多明尼加的人頭帳戶。

此外,集團再由擁有台灣及多明尼加國籍的黃男負責取出資金,協助設立電信詐欺話務機房,以及安排台灣車手成員在當地的食衣住行,以假冒中國大陸檢警打電話詐騙被害人。

警方同時發現這間汽車公司的楊姓會計負責台灣方面的洗錢作業,將詐騙現金資金匯到人頭帳戶,並偽造買賣不實資料。

由於跨國詐騙機房位於邦交國多明尼加境內,多明尼加在第一時間獲知後,就相當樂意協助台灣警方調查取證。

吳東文說,本案在台灣共搜索42個處所,包括台中市、新北市、高雄市和嘉義市等,並於今年9月和12月發動兩次查緝行動,共計拘提31名嫌疑人,查扣現金新台幣830萬餘元、6輛汽車、手機及筆電一批、詐騙教戰守則兩張。

警方還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扣押嫌疑人的10項不動產,價值約1億4000萬餘元,將依違反洗錢防制法和詐欺、逃漏稅罪嫌偵辦,後續將擴大清查被害人及贓款資金流向。

刑事局表示,本案是跨出東南亞國家以外,由台灣檢警主動出擊和中美洲國家共同展開聯合查緝電信詐騙集團行動的首宗案件,也展現台灣和邦交國打擊跨境電信詐欺案件的成功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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