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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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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移民札記」徵文活動實施辦法

2018-06-28
本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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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札記」徵文活動邀請僑胞踴躍投稿!
「移民札記」徵文活動邀請僑胞踴躍投稿!

一、活動宗旨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下稱「本會」)為提供海外僑胞聯繫情感、交換移民生活經驗及分享奮鬥記憶的園地,特辦理本活動。

二、投稿資格

凡支持中華民國,認同民主臺灣的海外僑胞均可投稿。

三、稿件規格及投稿方式

      (一)稿件以中英文書寫,得提供相關相片2至6幀。稿件須以Word程式繕打,14級字、直向橫寫、A4頁面、字數400字以上;相片像素至少1MB以上,所附圖說含於稿文。

(二)稿件及相關相片請各成檔案,以附件格式寄送ocac19@ocac.gov.tw,並於電郵主旨標示「僑務電子報移民札記徵文」,於電郵本文依序說明文章標題、真實姓名、筆名(如未提供則以真實姓名發布)、居住國及城巿、電子信箱(如未提供則以送件信箱代之)、聯絡電話,並請自留收件紀錄,以備日後查詢。

四、稿件審查及上載

稿件經審查符合本徵文辦法有關字數、相片張數及清晰度等規定、且無第六點第二款情節者,即公布於僑務電子報「國際兩岸」選項之「移民札記」單元。

五、經採用稿件之著作權約定

(一)投稿作品之著作權歸投稿者所有,授權本會於僑務電子報刊載。

(二)投稿作品須永久無償授權本會及本會同意轉授權指定之對象,進行非營利性目的之公開傳輸、公開展示及散布。

六、注意事項

(一)     投稿者保證所填個人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者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由投稿者自負法律與賠償責任。

(二)     投稿作品如有攻訐、違反善良風俗,或偽冒、抄襲等侵犯著作權情事,經查證屬實,所投稿件不予刊登或下架。如涉有爭議、違法或致損害於其他第三人或主辦單位時,均由投稿者負一切法律與賠償責任,與本會無關。

(三)     本徵文活動因政策改變致無法執行時,本會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活動之權利。

(四)     凡投稿者,即表示接受本徵文辦法規範,如有違反,本會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得向投稿者請求損害賠償。

(五)     本會保留本徵文辦法內容修改之權利。

 

※107年11月1日更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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