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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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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法代表:打擊跨境犯罪 Interpol不應排除台灣

2018-10-18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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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台灣多年來希望參與國際刑警組織活動,替反恐及打擊跨境犯罪盡力,並申請成為組織大會觀察員,卻經常碰壁。駐法代表吳志中說,台灣可對全球安全做出貢獻,不應被排除在外。
    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第87屆大會將於11月18日到21日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杜拜召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蔡蒼柏致函國際刑警組織秘書長史托克(Jurgen Stock),申請以觀察員身分出席大會,並盼加強參與組織活動及各項機制。
    為了防範跨國犯罪及參與國際反恐合作,台灣近年試圖加強與國際刑警組織往來,但經常碰壁,例如台北市去年主辦夏季世界大學運動會,曾希望利用國際刑警組織的「I-24/7全球警察通訊系統」協助維護安全,但未獲正面回應。
    國際刑警組織總部位於法國里昂,駐法代表處因而負有聯繫責任。
    新任代表吳志中今年7月到任後,積極聯繫國際刑警組織。他今天受訪時說,台灣與法國雙邊往來密切之際,安全上的合作也更加頻繁,兩國在共同安全領域已建立良好溝通,見微知著,凸顯台灣在安全領域可對世界做出貢獻,況且當前許多恐怖行動和犯罪都是跨境發生,台灣不能置身事外,也不該被排除。
    今年10月初,前中國公安部副部長孟宏偉在中國境內無預警被帶走調查,當時他還身兼國際刑警組織主席一職,國際輿論譁然。吳志中說:「國際刑警組織應記取此案教訓,加強與法治制度完善的國家合作。」
    孟宏偉於2016年當選國際刑警組織主席,是中國籍官員首度擔任此職位,但任期還不到一半,就因涉嫌收賄,以「被失蹤」的方式遭逮,部分歐美學者認為,此案可能讓各大國際組織未來面對中國爭取領袖職位時,心懷更多疑慮。
    吳志中也認為,這件事可能在國際刑警組織內部弱化中國的發言權,對台灣來說,可為累積突破能量的一塊墊腳石。
    國際刑警組織前身為1923年成立的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ICPC),1956年改為現稱,1971年獲聯合國承認為跨政府組織,主要任務是促進全球警察合作、互相支援以預防及打擊犯罪,現有192個成員國。
    中華民國曾為國際刑警組織一員,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4年加入後,中華民國遭更名為「中國台灣」,因拒絕接受而被迫退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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