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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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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關係法 斷交後台美互動基石

2019-01-02
自由時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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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訊)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美國與中華民國正式斷交,轉而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美國會因此制定此法,並由美國總統卡特於四月簽署生效,生效日期回溯至一月一日,以規範往後的美國與台灣關係。

TRA授權美國人民與台灣人民之間維繫商務、文化及其他關係,而為協助維持西太平洋的和平、安全與穩定,美國將使台灣獲得足夠維持自衛能力的物資與技術。

TRA也規定美國總統或各政府機關與台灣有關的任何計畫或活動,應透過AIT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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