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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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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美駕照互惠 美屬維京群島也行得通

2019-01-14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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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外交部今天與美屬維京群島簽署駕照相互承認協議,未來持中華民國駕照的民眾可免路考,換發美屬維京群島自用車駕照。
駐邁阿密辦事處長錢冠州今天代表交通部,於美屬維京群島聖湯瑪士島(St. Thomas),在新任總督布萊恩(Albert Bryan)見證下,與政府監理處代理處長維克特(Asa Victor)簽署「中華民國(台灣)與美屬維京群島相互承認駕照協議」,副總督羅奇(Tregenza A. Roach)等官員在場觀禮,簽訂儀式莊嚴隆重。
布萊恩於簽署儀式中表示,很高興就任之初見證美屬維京群島與台灣簽署相互承認駕照協議,希望協議能吸引更多台灣民眾來維島就學、觀光與投資,促進當地經濟發展。
錢冠州指出,希望協議有助縮短旅居美屬維京群島的台籍民眾申辦駕照流程,提供台灣學生及投資者前來美屬維京群島的誘因,促進雙邊各項交流。
根據協議,未來凡合法居住在美屬維京群島、年滿21歲且持有中華民國駕照3年以上的國民,經視力及筆試測驗合格,可免除路考換發美屬維京群島自用車駕照。未來赴當地工作、求學或定居,都能因互惠措施而更加便利。
駐邁阿密辦事處提醒居住在當地有換照需求的台灣僑民,換照前備齊美屬維京群島監理處要求的文件資料,並熟稔、遵守道路交通法規,以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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