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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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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腎新制上路 非親屬可交換

2019-02-17
自由時報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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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訊〕衛福部昨天宣布新制,開放非親屬的活體腎臟捐贈,明訂非親屬、但合適腎臟捐贈者,可「交換捐贈」移植,意同「腎換腎」。

衛福部昨天發布「活體腎臟交換捐贈移植手術管理辦法」,非親屬間合適腎臟捐贈者,可在自主意願下,經器官移植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進行交換捐贈移植手術。

待移植者 互相配對、交換捐贈 值得注意的是,受移植者須為捐贈者五親等以內的血親或配偶,當腎臟的待移植者未能覓得合適捐贈者時,得於二組以上待移植者的配偶及五親等之血親範圍內,進行組間之器官互相配對、交換及捐贈,並施行移植手術。

器官移植中以腎臟的需求最多,根據去年器官捐贈中心統計,我國等待腎臟移植人數高達七四六○人,但大體腎臟捐贈移植僅一八一例,親屬間活體腎臟捐贈移植一六三例,合計三四四例。

一腎換一腎 增加器官移植機會 衛福部人員指出,雖然活體腎臟捐贈移植比例已有逐年提高的趨勢,但仍有數千名等候移植者。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石崇良說,一些需要換腎的病患家屬雖然願意捐贈、但配對不成功,新制度上路後,就像是「一腎換一腎」,能避免器官買賣疑慮,增加活體器官移植的機會,可以改善腎臟病患的生活品質跟壽命。

根據新制度的流程,醫院在做活腎交換移植手術前,應提報各自待移植醫院內醫學倫理委員會做第一次審查,並於器官捐贈移植登錄系統完成登錄作業。

接下來經配對成功後,由雙方或多家醫院進行交叉評估,符合捐贈及待移植者,由做手術的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進行第二次審查。

經兩次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衛福部成立的審查委員會做最終審查。

兩次醫倫會審查後 衛福部拍板 最後,手術施行時間須由雙方或多家醫院共同訂定並同時執行,病患在手術前都能以書面撤回同意。

林口長庚醫院腎臟科醫師顏宗海說,我國末期腎臟病患多,長期以來都有器官不足的問題,衛福部這項做法絕對是善意的,可以提高換腎成功的比例,不過這項做法最重要的是互信、溝通。

顏宗海解釋,兩個腎臟的狀況不可能一樣,可能一個較好、一個較差,但配對成功了,要如何讓兩個家庭和病患都能接受?這就要考驗醫院、醫師等人的溝通協調,以及雙方的互信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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