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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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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創條例修正案 政院最快14日拍板

2019-03-12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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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產創條例租稅優惠將再延長實施10年,修正草案中擬定以保留盈餘減稅方式鼓勵企業進行實質投資,目前正在進行草案條文最後修正,預估最快在14日行政院會通過,送立法院審議。
產業創新條例將在今年底落日,除研發投資抵減外,包含員工獎酬股票、天使投資、個人投資新創等租稅減免,也將於今年到期,行政院邀財經兩部會協商決定,將租稅優惠再展延10年至2029年底。
經濟部原本希望爭取研發抵減提高5個百分點,並新增人才培育抵減優惠,但與財政部討論後,決定刪除人才培訓投資抵減,研發抵減也維持目前稅率,當年度抵減15%,或3年各抵減10%。
不過,財政部也釋出善意,同意企業以未分配盈餘(保留盈餘)進行實質投資部分列為減除項目,不加徵5%營利事業所得稅。經濟部與財政部也討論確認實質投資項目包括廠房、機器與設備、智慧財產等有助創造GDP的項目,採先課稅、後退稅方式,在保留盈餘課稅3年內啟動實質投資者,可申請減除,不必先交計畫書預審,國內約2.4萬家企業可望受惠。
此外,修正草案也開放技術入股及創作人(教授或研究人員)配獲學研機構股票時,以轉讓或出售時較低價格課稅,且抵減無上限,不必受員工獎酬股票新台幣500萬元限制,但必須持股2年以上才可轉讓,避免炒作股票。
草案細部文字目前在進行最後修正,若順利排審,預估最快可在14日行政院會通過,送入立法院,爭取在本會期完成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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