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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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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諾簽合作協定 海巡署長陳國恩:強化執法

2019-03-26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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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總統蔡英文與諾魯總 統瓦卡今天見證兩國簽署海巡合作協定;海委會副主委 兼海巡署長陳國恩說,未來公海執行遠洋護漁可以依法 登檢,強化海域執法與治安維護。 蔡總統「海洋民主之旅」第2站訪問諾魯;她下午 與瓦卡參觀西港灣Boe Declaration紀念碑,由諾魯外 交部次長阿洛誼簡介紀念碑緣由。紀念碑設於2018年太 平洋島國論壇活動期間,為見證由澳大利亞、紐西蘭及 出席的太平洋國家共同簽署的宣言而設立。

宣言內容強調氣候變化對太平洋國家人民的最大威 脅,重申推動執行巴黎協定的承諾,也是首次將應對氣 候變化的威脅納入安全聲明。 兩國元首見證海洋委員會副主委兼海巡署長陳國恩 與諾魯警察總監Caleb簽署中華民國(台灣)政府與諾 魯共和國政府海巡合作協定,隨後在紀念碑前合影。

陳國恩會後受訪表示,台灣與馬紹爾、帛琉、諾魯 南太3友邦的海巡合作協定均已完成簽訂,主要是依照 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規定,未來執行中西 太平洋公海漁業巡護任務,如有本國籍或他國籍經過這 海域,海巡人員可以登檢,如果涉及違反、沒有報告、 沒有按照規定等3種情況,海巡署人員都可以登檢,「 我們有公海巡護的義務」。

陳國恩說,政府目前布局南太平洋3友邦簽海巡協 定,簽署後將進行人員交流、訓練;未來船艦護漁經過 友邦海域要停泊、停靠需要整補,包括油料等相關補給 ,未來將致贈3艘船艇給3友邦,之後也要協助友邦進行 人員訓練。 陳國恩又說,台灣與美國海岸巡防隊有教育訓練的 合作,「他們來的時候,會找這幾個國家一起來訓練合 作」,強化海域執法與治安維護。

他表示,未來船艦執行公海護漁任務,不再只是到 這些國家整補而已,提升台灣在公海護漁的義務,一方 面也是保護本國的漁船、漁權、漁民,海巡署有義務提 供保護。 他進一步舉例說,東港籍漁船穩鵬號2月間在印度 洋模里西斯海域發生1死7失蹤海上喋血案,海巡署派遣 「巡護八號」遠渡重洋馳援7000公里救人並押回嫌犯, 捍衛漁權保護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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