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僑務電子報

:::

台美領事協助制度化 確保旅美國人權益

2019-09-16
自由時報訊
分享
分享至Facebook 分享至Line 分享至twitter

(自由時報訊)台美關係再升級!為強化台美雙方派駐人員行使領事職權基礎,藉以使我旅美國人權益獲得更妥適保障,台美雙方分別由我駐美副代表黃敏境與美國在台協會執行理事羅瑞智,於十三日簽署「有關部分領事職權瞭解備忘錄」,將台美實務上執行領事職權事項訴諸文字,表述雙方將相互協助對方派駐人員執行領事通知及領事探視等職權,使雙方派駐機構及人員更能有效執行其領事功能。

加強合作通報及探視職權 此備忘錄簽署有助加強合作領事通報及探視,以更加即時且有效執行領事職權,對雙方旅外國人權益提供更好的保障。

根據備忘錄,未來若有台灣民眾在美遭逮捕拘禁,美方執法單位必須立即主動告知當事人享有領事探視權,並視當事人意願向我方進行通報。

美方在接獲台灣民眾請求時,應立即進行領事通報,並協助台灣駐美相關各處人員與當事人聯繫及提供領事探視。

若當事人因顧及個人隱私或其他原因拒絕通報,美方也將予以尊重。

此外,若有台灣民眾在美亡故,以及為符合在美國的未成年或缺乏完全行為能力的台灣民眾利益,而指定監護人或受託人的案件,美方也將於獲悉後立即通報台灣駐美相關各處。

此通報是基於台美雙方互惠原則,也適用於在台灣的美國公民。

外交部昨表示,今年適逢「台灣關係法」立法四十週年,台美攜手合作建置領事事務合作機制,不僅對雙方旅外國人權益提供更好的保障,也進一步彰顯雙方基於自由、民主與人權等共享價值的緊密合作夥伴關係。

相關新聞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