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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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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局長投書羅馬大報 籲挺台參與國際刑警組織

2019-10-17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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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駐印尼代表陳忠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長黃明昭近日投書印尼媒體指出,因政治因素拒絕台灣參與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將是打擊國際犯罪的一大漏洞。(駐印尼代表處提供)
中華民國駐印尼代表陳忠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長黃明昭近日投書印尼媒體指出,因政治因素拒絕台灣參與國際刑警組織大會,將是打擊國際犯罪的一大漏洞。(駐印尼代表處提供)

(中央社訊)羅馬第一大報「訊使報」(Il Messaggero)網站昨晚刊登刑事警察局長黃明昭投書,他呼籲國際社會支持台灣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國際刑警組織15日開始在智利舉行的會議。

黃明昭指出,維護全球治安和社會正義的需求,應該超越地域、種族、政治的藩籬之上,但中國把台灣視為自己領土的一部分,拒絕讓台灣參與任何國際組織。

黃明昭表示,台灣無法參與國際刑警組織,就無法獲取「I-24/7全球警察通訊系統」及「遭竊及遺失旅行證件(SLTD)資料庫」的即時犯罪情資,更無法參加相關國際活動與教育訓練,恐將成為全球反毒、治安、反恐聯防網絡的重大漏洞。

他在投書中指出,台灣雖然處於艱困條件下,對於打擊國際犯罪仍不遺餘力,曾成功發現許多國際犯罪案例,但只有讓台灣加入國際刑警組織,即時取得國際犯罪情資,台灣警方才能和各國警方更緊密合作,一起有效打擊國際犯罪。

投書還指出,毒品販運之類的犯罪活動,往往涉及跨國和跨地區,造成偵辦上困難重重,隨著犯罪方法不斷翻新,各國都更需要從其他國家的經驗中學習。

投書表示,電子和網路欺詐都是超越國界的,是業務分工複雜的高組織性國際犯罪,犯罪集團會在不同國家建立非法電信平台,利用網路和其他通信技術跨國欺詐,讓當地警方很難單從國內制止此類活動。

投書指出,台灣要協助打擊這些跨國犯罪案件,就必須加入國際刑警組織,透過國際合作查明犯罪活動根源,遏止洗錢管道,杜絕非法收入,最終徹底消滅國際犯罪組織與跨國毒品欺詐交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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