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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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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列1級流行區 通報病例採檢更嚴格

2020-02-10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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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疫情指揮中心8日宣布將廣東省升級為1級流行區,監測應變官莊人祥說,民眾只要過去14天曾赴廣東省就須居家檢疫,一旦出現症狀就符合通報病例,必須採檢兩次陰性才能出院。

中國武漢肺炎疫情嚴峻,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8日宣布將廣東省升級為1級流行區,與湖北省並列,將擴大檢疫對象,以利及早確診。

疾管署急性傳染病組組長楊靖慧表示,1級及2級流行區是以對當地疫情判斷風險度來分別,列為1級流行區代表其社區傳播有一定時間及風險。

至於廣東省列為1級流行區後,相關檢疫規定有什麼變更?莊人祥受訪表示,只要民眾過去14天內有廣東旅遊史且出現症狀,醫師就可以據此通報,符合通報定義,而且必須採檢兩次陰性才能出院,至於其他省市除了湖北省、廣東省外都屬2級流行區。

楊靖慧強調,不論是從1級或2級流行區回台出現症狀都要居家檢疫14天,1級流行區必須兩次採檢確認陰性才能離開醫院,2級流行區是採檢一次陰性後就可以離開,但必須居家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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