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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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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肺炎紓困特別條例逕付二讀 25日拚三讀

2020-02-22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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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21日開議,朝野協商達成結論,將行政院擬具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逕付二讀。圖/中央社提供
立法院21日開議,朝野協商達成結論,將行政院擬具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逕付二讀。圖/中央社提供

(中央社21日訊)立法院21日開議,朝野協商達成結論,各黨團同意將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等8案,併案逕付二讀,24日進行朝野協商。全案25日拚三讀。

行政院會20日通過因應武漢肺炎的特別條例草案,定名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分為防治、紓困、振興與罰則等4部分,共18條。

立法院長游錫堃上午召集朝野協商達成結論,並在院會宣讀;各黨團同意行政院函請審議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及各黨團、立委提出的相關草案,增列納入第1次會議報告事項。

此外,各黨團同意本次會議報告事項原列及增列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等8案,併案逕付二讀,由游錫堃召集協商,於24日協商完成後,於25日院會進行處理完成立法,各黨團同意不提出復議;本次會議討論事項僅列上開一案,25日當日不進行政施政質詢及不處理臨時提案。24日協商前有立委提案,併案協商;建請游錫堃24日上午10時召集朝野協商。

宣讀協商結論時,國民黨立委在黨團總召林為洲等人帶領下,在議場高舉「防疫從嚴一級開設」、「疫苗開發專案獎勵」、「口罩之亂你ok?」等標語,並走到行政院長蘇貞昌的座位,說明訴求。

最先提出紓困條例草案的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草案名稱為「新型冠狀病毒疾病紓困暨獎勵暫行條例草案」,共有12條條文,內容包括編列新台幣500億元特別預算支應紓困,並明訂民眾因防疫必須接受檢疫或隔離者,應給予公假及請領防疫津貼等。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推出的草案名稱為「2019新型冠狀病毒防疫及基層紓困條例」,共有13條條文,明定執行經費以民國105年到108年的歲計賸餘1100億元為上限,並將防疫照顧假入法,也訂定津貼與罰則等。

行政院會則於昨天通過因應武漢肺炎的特別條例草案,規定遭衛生機關判定須隔離或檢疫者,可請「防疫隔離假」,若未支薪,2年內可以申請防疫補償,而特別條例定名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分為防治、紓困、振興與罰則四部分,共18條條文。

另外,政院版紓困條例也大幅提高違反隔離或檢疫規定、到處趴趴走的罰則,最高可罰100萬元;若又去搭捷運或人多場合,有傳染他人的疑慮,將有刑責,最高可關2年或罰200萬元。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日前受訪時說,預計25日院會先三讀特別條例後,27日的行政院會就能通過特別預算案,接著3月3日的立法院會能進行特別預算的質詢,備詢完就付委,3月4、5日兩天能在委員會審查;再經隔週10日的程序委員會排案後,最快13日院會就能通過特別預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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