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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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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德簽訂跨境監理合作 加強雙邊銀行保險業交流

2020-02-26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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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左)、德國在台協會副代表施碧娜(中)及德國聯邦金融監理總署代表(右)20日進行監理合作文件交換儀式。(中央社提供)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左)、德國在台協會副代表施碧娜(中)及德國聯邦金融監理總署代表(右)20日進行監理合作文件交換儀式。(中央社提供)

(中央社訊)金管會24日宣布,已與德國簽訂「台德加強雙邊銀行業及保險業之跨境監理合作」,為金管會簽署的第64份合作文件,有助於加強雙邊金融監理合作,對台灣金融業赴德國設立據點,也具正面效益。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20日與來訪的德國聯邦金融監理總署(Federal Financial Supervisory Authority, BaFin)官員進行文件交換儀式,深化雙方監理合作奠立基礎。

金管會表示,BaFin是德國的金融監理機關,也是歐洲主要的金融監管機關之一,隸屬於德國聯邦財政部的獨立聯邦機關,負責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業的監理,監理對象包括銀行、保險公司以及證券業者。

金管會證期局前身「財政部證管會」曾在1997年與「法蘭克福證券管理委員會」(後併入BaFin)簽訂證券業監理合作備忘錄。金管會表示,鑑於雙方銀行及保險業已互設據點,台德雙邊金融往來日益密切,因此積極推動與BaFin洽簽銀行業與保險業監理合作文件,以完備台灣與德國金融跨境監理合作範疇。

德國銀行業在台設有一分行及一代表人辦事處,台灣在德則有一代表人辦事處;德國保險業在台設有一子公司、一分公司、二聯絡處,金管會指出,本案的簽署有助於加強台灣與德國金融監理機關的金融監理合作,及對台灣金融業赴德國設立據點,具正面實質效益。

金管會進一步指出,這項合作文件主要內容,包括申請核照、行政裁罰等資訊交換、召開雙邊會議、打擊金融犯罪、危機通知、實地檢(訪)查協助、資訊保密等一般監理合作項目。

截至目前為止,金管會已與39個國家或地區的60個機關簽署64份金融監理合作文件,未來仍將持續加強與各國金融監理機關的雙邊監理合作,以利協助台灣金融業海外佈局、確保金融機構穩健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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