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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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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台灣旅行法後 台北法案川普簽署成美國內法

2020-03-27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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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法案當地時間26日在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後正式生效。眾議院版法案主要提案人、共和黨籍眾議員匡希恆(圖)表示,法案向外界發出響亮訊息,期盼更多國家能意識到台灣的重要性,並與台灣增強關係。(中央社提供)
台北法案當地時間26日在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後正式生效。眾議院版法案主要提案人、共和黨籍眾議員匡希恆(圖)表示,法案向外界發出響亮訊息,期盼更多國家能意識到台灣的重要性,並與台灣增強關係。(中央社提供)

(中央社訊)日前經美國聯邦參眾兩院院會通過的「台北法案」,26日由美國總統川普簽署後正式生效。這也是繼「台灣旅行法」後,美國再一個以「台灣」為名的國內法。

「台北法案」全名為「台灣友邦國際保護及加強倡議法案」(Taiwan Allies International Protection and Enhancement Initiative Act,依全名起首字母簡稱為TAIPEI Act),是由共和黨籍參議員賈德納(Cory Gardner)及共和黨籍眾議員匡希恆(John Curtis)相繼於去年5月23日與10月18日領銜提出參、眾院版本。

法案呼籲美國行政部門,對於採取行為傷害台灣安全或繁榮的國家,美方應考慮改變與其經濟、安全及外交接觸。反之,對於明顯增強或升級(upgrade)與台灣關係的國家,美方應考慮增加與其在上述領域的接觸。

此外,法案呼籲美國利用影響力或其他工具,支持台灣成為不以主權國家為參與資格的國際組織會員,並在其他適當組織中取得觀察員身分。法案也鼓勵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尋求機會,進一步增強美台雙邊經貿關係。

「台北法案」4日於聯邦眾議院以415票贊成、0票反對的壓倒性票數通過後,11日聯邦參議院也以一致同意(unanimous consent)方式通過,並於18日送交白宮。法案在川普於今天正式簽署後生效。

這也是繼「台灣旅行法」(Taiwan Travel Act)於2018年3月生效後,另一個以「台灣」為名的法案正式成為美國國內法。另一項以台灣為名的法案「台灣保證法」(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19)則已在眾院院會通過,正在等候參議院的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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