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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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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首例 國際海洋法法庭可在新加坡審理案件

2020-06-12
中央社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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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訊)經過數年協商,新加坡與國際海洋法法庭11日終於簽署協定,該法庭及轄下分庭未來可在新加坡審理案件。新加坡成為全球首個與國際海洋法庭簽署這項示範性協定的國家。

星媒報導,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白珍鉉(Jin-Hyun Paik)與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K. Shanmugam)透過線上儀式,代表雙方異地完成這項協定簽署。

總部位於德國漢堡的國際海洋法法庭與新加坡於2015年發表聲明,表達支持星國成為該法庭審理案件的地點之一。自那時候起,雙方歷經數輪談判,今天終於簽署協定。

國際海洋法法庭是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成立的獨立司法機構,專門審理海洋法相關案件;雖然總部設於漢堡,但也可以在其認為適當的地點審理案件。

白珍鉉表示,這項協定證明國際海洋法法庭因應時代改變的能力與意願,提供有彈性的爭端解決機制。當前2019冠狀病毒疾病大流行期間,該法庭也利用科技維持有效運作。

尚穆根說,新加坡很榮幸成為國際海洋法法庭審理案件的地點之一,這反映了新加坡的中立立場,以及作為國際法治架構的強力擁護者與和平解決爭端的承諾。

新加坡於1994年成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之一。目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共有168個締約方,包括167個國家及歐洲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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