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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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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於26日召開中天電視台換照案聽證會,聽證結果將供委員會審議參考

2020-10-27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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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NCC)於109年10月26日召開中天電視台換照案聽證會,會議由蕭祈宏、王維菁、林麗雲等三位委員共同主持,並有當事人中天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利害關係人神旺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海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兆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證人、鑑定人及相關機關代表出席,蔡衍明先生亦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出席進行詢答。為使聽證會順利舉辦,程序進行嚴謹慎重,為昭公信,聽證會亦全程對外轉播。

NCC表示,考量中天新聞台換照案攸關國家安全、產業整體發展、公共秩序、閱聽眾權益、新聞專業自主、節目品質、勞動權益等情事,爰依該會109年9月23日第928次委員會決議及行政程序法第55條、第107條規定舉行聽證會。該會說明,本次聽證會除為中天新聞台換照審議程序,亦是獨立監理機關與當事人中天電視共同就提升媒體環境與社會各界展開對話的重要場合,應有助於我國建立並促進公私協力及共同管制的傳播監理模式。

NCC表示,針對衛廣事業換照申請案,該會除考量申請人未來6年營運計畫,亦會審酌頻道過去的經營表現。針對中天新聞台是否已履行前次換照之附款與行政指導,及評鑑命改善事項、中天新聞台過去是否有營運不善之情事、違規裁罰案件是否過多、自律內控機制是否失能、中天新聞台之人事組織及執行能力是否足以落實營運計畫、財務結構與財務狀況是否健全、其股權結構與負責人是否對新聞獨立製播有不利影響、中天新聞台節目規畫是否落實視聽多元及弱勢保障等聽證議題,該會說明,均屬該會應審酌之法定事項,聽證結果後續亦將供委員會審議參考。

NCC強調,新聞頻道為媒體公器,電視新聞業者自應回應社會期待,製播並提供予視聽眾正確、公平、公正之新聞內容,以維護視聽眾權益。作為依通訊傳播基本法所設置之獨立機關,該會對於通訊傳播管理業務,亦依法辦理,除盼與各界協力、共同建立優良的媒體環境,亦盼外界勿隨意臆測,給予該會專業審查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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