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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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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齡就業專法12月4日上路 明文禁止年齡歧視

2020-11-29
央廣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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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近日指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將自12月4日施行,明文禁止雇主因年齡因素歧視求職或受僱中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

發展署指出,台灣自2025年起65歲以上高齡者占總人口比例將超過20%,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因應人口高齡化並考量我國55歲以上勞動力參與率偏低,勞動部自2016年推動制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經總統於2019年12月4日公布,原訂今年5月1日施行,後來因國內產業受疫情衝擊暫緩施行,近期勞動部評估國內景氣信號及就業市場相關指標後,經行政院指定將於12月4日施行。 

勞動部表示,此法為我國首部以保障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權益的法律,此法的施行是台灣歷史性的一刻,將禁止雇主因年齡因素歧視求職或受僱中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此外,為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續留職場,未來也會強化運用職務再設計、職業訓練、創業輔導等措施,協助在職、失業及退休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及傳承智慧經驗與技術,促進世代交流與合作。

再者,考量65歲以上勞工需求,將放寬雇主以定期契約僱用65歲以上高齡者,增加勞雇雙方彈性,也將運用獎補助提高雇主僱用誘因。未來將整合中央與地方政府資源共同推動銀髮人才服務,並建置退休人才資料庫促進退休人力再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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