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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制外國制裁!中國推新法,聲稱維護自身權益

2021-01-11
央廣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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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推新法,聲稱維護自身權益
中國推新法,聲稱維護自身權益

中國商務部公布「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後引發關注,相關負責人強調,這是為了維護自身的正當權益,但並未說明中方會採用何種「必要反制措施」。

中國商務部官網10日刊出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就「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的「答記者問」。相關負責人並未點名美國,但表示「長期以來,有國家推行單邊主義,禁止本國人與有關國家間的經濟往來,還脅迫其他國家企業和個人停止與有關國家的經貿活動」。並稱不當域外適用的有關外國法律與措施,對中國企業的正常經貿交往造成了不利影響。

這名負責人說,為保護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制定公布這項辦法,其中借鑒了國外立法經驗,並強調不會影響中方承擔的國際義務。相關負責人並未回應中方第一個禁令是否很快頒布,但表示辦法本身「不鎖定特定國家,不鎖定特定領域的特定交易」。

據發布,這項辦法的適用對象是「中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制度安排上,包括:及時報告、評估確認、發布禁令、司法救濟等。被禁止或限制與第三國(地區)展開正常經貿及相關活動的,應在30日內報告;因此遭受損失的可在國內法院起訴,要求賠償。

評估確認方面,將建立由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門參加的工作機制,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領頭,具體事宜由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

根據辦法,中國政府可以從兩個方面提供幫助:一是「提供指導和服務」,二是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必要的支持」。

這名負責人強調,如果有關外國法律與措施的域外適用,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損害中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中國政府將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採取必要的反制措施」。但並未未說明中方會採用何種「必要反制措施」。

中國商務部9日公布「阻斷外國法律與措施不當域外適用辦法」,其中明定,經中國官方評估確認,有關外國法律與措施「存在不當域外適用情形」者,可由主管部門發布「不得承認、不得執行、不得遵守」的禁令。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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