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政府資安,行政院去年底發函要求各公務機關限期汰換及擴大盤點所使用或採購的中國廠牌資通訊產品,預計於今年底前全數汰換。行政院資安處今天(26日)表示,若機關無法在規範期限內汰換,或產品需與公務環境介接者,將依機關所提「風險管控措施綜整評估」後核定同意使用。
行政院為避免公務及機敏資料遭不當竊取,導致機關機敏公務資訊外洩或造成國家資通安全危害風險,去年12月25日召開國家資通安全會報會議,要求各公務機關限期汰換及擴大盤點所使用或採購之中國廠牌資通訊產品,並於今年底前完成汰換。
資安處表示,已請各機關資通安全長督導落實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產品,包含軟體、硬體及服務相關原則,並主動向機關首長說明本案重要性及相關風險,如有經費需求應循程序爭取資源。另外,各機關亦可透過現有經費,如標餘款等分階段進行汰換;而中國廠牌資通訊產品於汰換前皆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
資安處也表示,如機關無法於期限內完成汰換或產品須與公務環境介接者,將依機關所提風險管控措施綜整評估後核定同意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