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聲明中,CPRH譴責兩家外商公司對2月1日軍方政變保持沉默,並以石油及天然氣銷售來支持軍政府,並要求它們在3月9日之前對軍政府實施制裁。CRPH強烈譴責,2020年12月及2021年1月的石油及天然氣銷售收入已支付到軍政府的銀行賬戶,並敦促這些公司在民選政府恢復其職責之前不要納稅。CRPH計劃、財政及工業代理部長Tin Tun Naing在聲明,所有利害關係方都應共同合作以實現民主,推翻軍事獨裁。
緬甸2019年總計收到2.57億美元的稅款及其他款項。根據緬甸採掘工業透明度倡議(MEITI)的統計,馬來西亞Petronas公司的Yetagun天然氣案,在2018年向緬甸政府支付2.08億美元、韓國POSCO運營的Shwe案支付1.94億美元,而泰國PTT運營的Zawtika天然氣案,在2018年則支付4,100萬美元,另緬甸政府在2018年也從天然氣出口管道使用費中獲得了3億美元。
緬甸人權組織(JFM)也對軍政府及其領導人續自石油及天然氣取得豐厚收入感到擔憂。在2月1日政變後,緬甸的將軍們正在尋找收入來支應他們的獨裁統治,JFM警告,如果一切照舊,緬甸石油及天然氣的外國投資者將像2011年以前一樣,資助緬甸一個非法而殘酷的軍事政權,敦促國際社會立即對MOGE及所有其他軍方控制的企業實施有針對性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