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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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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喝的酒該增訂營養標示嗎? 財政部有疑慮

2021-04-10
央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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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菸酒管理法修正草案」。(圖擷自國會頻道)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菸酒管理法修正草案」。(圖擷自國會頻道)

市售酒品是否增訂營養標示,財政部有疑慮。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菸酒管理法修正草案」,立委認為,市售酒品應增訂營養標示,以讓民眾了解,並為自身健康把關。不過,財政部認為,此舉恐衍生貿易障礙爭議。另外,也有立委認為,酒品須標示熱量及含糖量,且標示面積不得小於整體包裝的5%,財政部也認為不妥。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菸酒管理法修正草案」,立委各有修法版本。國民黨立委曾銘宗等17位提案,為預防酒駕,應要求販售酒類供消費者現場飲用的業者,須提供酒測儀器,以及提供代客叫車服務。他也建議市售酒品應增訂營養標示,讓民眾了解,並為自身健康把關。

民進黨立委黃秀芳的修法版本,則是更進一步要求酒品須標示熱量及含糖量,且標示面積不得小於整體包裝的5%。

對於立委提案,財政部也提出疑慮。財政部長蘇建榮指出,根據駐外單位蒐集的資料,只有美國規定酒精成分7%以下調味酒應標示營養成分,日本則是自主性標示,多數國家都沒有強制標示。蘇建榮說:『(原音)標示事項涉世界貿易組織技術性貿易障礙協定(WTO/TBT),我國如修法強制標示,恐衍生貿易障礙爭議。』

對於酒品標示熱量及含糖量,且標示面積不得小於整體包裝的5%,蘇建榮也認為,現行「菸酒管理法」第32條已規定,酒品應標示品牌名稱、產品種類、酒精成分等事項,且酒品容器規格不同,標示事項繁多,如果要求廠商在熱量及含糖量得占一定比例面積,恐怕也會縮小其他應標示事項的字體面積,不利消費者閱讀。

由於財政部提出執行的多項困難,財委會也決定,暫不處理兩項修正草案,擇期再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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