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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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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不再堅持零付費 台灣雇主負擔項目大減、印尼移工要自行負擔護照等費用

2021-04-09
央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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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印雙方舉行印尼移工零付費政策第二次協商會議,台灣雇主目前僅剩下6項項目待協商,其中2項是原本就由台灣雇主負擔的,負擔項目明顯減少。
台印雙方舉行印尼移工零付費政策第二次協商會議,台灣雇主目前僅剩下6項項目待協商,其中2項是原本就由台灣雇主負擔的,負擔項目明顯減少。

台印雙方舉行印尼移工零付費政策第二次協商會議,勞動部次長王安邦會後受訪表示,印方原先提出11項,後來細增到16項費用,但大部分都將由印尼勞工及印尼政府負擔,台灣雇主目前僅剩下6項項目待協商,其中2項是原本就由台灣雇主負擔的,負擔項目明顯減少。

印尼政府去年片面宣布我國雇主未來僱用印尼移工將負擔11項費用,原定今年1月中旬上路,但後來說延後半年直到今年7月15日才實施。

台印雙方近日舉行第二次視訊會議,印方除了之前的11項外,再細增了5個項目,擴大到16項,但不再堅持都由台灣雇主負擔。

這16項包括海外健康檢查、身心檢查、良民證、國內交通費、PCR採檢費、印尼社會保險費、護照費、培訓費(含住宿及伙食)、訓練教材費、專長證明費、來台機票、回程機票、簽證費、勞動契約驗證費、印尼國內出發地當地住宿費、印尼仲介費。

王安邦說明,16項當中,有些是原本的項目細分出來,所以整體來說只新增一項PCR採檢費。在討論後,印方說前7項將由印尼移工自行負擔;培訓費、訓練教材費、專長證明費3項由印尼地方政府負擔;後6項則尚待下次會議進一步釐清。這6項中,移工回程機票、勞動契約驗證費本來就由台灣雇主支付。他說:『(原音)(記者:所以前面7項由印尼移工自己負擔?)(發展署長施貞仰:他們是這樣說。) 中間三項是印尼地方政府;然後最後6項,其中移工回程機票、勞動契約驗證費現在都是由台灣雇主支付。』

王安邦強調,這次會議只是先釐清收費項目,還沒有進到實質協商層次,我方也再次重申應遵照2013年台印雙邊會議協議,如有任何變動要先經過雙方協商。對於印方表達想要來台灣,王安邦說,勞動部樂見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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