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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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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實施「策略貿易法」對促進高科技產品出口有利

2021-04-16
駐馬來西亞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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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國際貿易暨工業部(MITI,簡稱貿工部)副部長林萬鋒頃於「2010年策略貿易法」(STA 2010)生效10週年紀念慶典時指出,馬國多元化及具活力的商務生態環境,使馬國成為國際認可的主要貿易國家和外資投資首選目的地。

2019年馬國高科技產品出口額為865億美元(約3,576.58億馬幣),較2018年減少4.27%。

馬國貿工部將致力於提升公眾、工商界和整個產業鏈對策略貿易法的認知,並推動「馬來西亞策略貿易控制社群」(MySTCC),以強化企業界和官方機構的合作機制,促進國家貿易表現,同時亦捍衛國家安全。

馬國政府係於2010年頒布策略貿易法,並於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這項出口管制法令,要求任何策略物品的出口、運輸及轉運,均須擁有貿工部核發的許可證,以保護國家安全、防止具殺傷性武器擴散。策略貿易法自落實以來,為馬國的貿易表現帶來正面效果,如提升外資對馬國的信心以及增加國家對外出口額等。

美、日、韓、歐盟等國駐馬國大使在致詞時咸表示,馬國是長期以來值得信賴的貿易夥伴,該國落實策略貿易法是其中一個關鍵因素。 除了敏感的策略資源,隨著科技日漸發達,部分高科技領域如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3D列印技術等亦會牽涉到敏感的技術移轉及國家安全問題。

林副部長呼籲馬國企業,尤其是涉及出口業務和高科技領域的中小企業,在輸出科技產品時,須了解策略貿易法的運作,以貿易便利及貿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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