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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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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完成批准「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程序,成為首個遞交文件簽約國

2021-04-15
駐新加坡台北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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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貿工部(MTI)日前發表新聞稿表示,新加坡已完成批准「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成為首個完成正式批准程序的成員國。該協定將在6個東協成員國和3個非東協成員國將其接受書或批准書遞交RCEP保存人(東協秘書長)60天後生效。RCEP所有成員國正推動該協定於明(2022)年1月1日生效。除了新加坡,中國和泰國已完成批准,但尚未提交批准書。

MTI指出,作為一項重要區域協定,RCEP將與新加坡現有的自由貿易協定網絡相輔相成,擴大星國的經濟空間,促進貿易和投資流量。同時進一步擴展和深化新加坡經濟與區域的互聯互通,開拓新商機,並讓企業能優先進入新興市場。RCEP涵蓋服務貿易、電子商務和智慧財產權等20個章節。預計企業可從平均92%的關稅減免,以及簡化且可靈活運用的原產地條規中獲益。此外,RCEP成員國能獲得優先進入市場的好處。除了傳統的貿易方式,RCEP也涵蓋新興領域,例如電子商務與智慧財產權。成員國將推廣電子簽名和交易等,創造更有利於推動電子商務的環境。

東協10國以及中國、韓國、日本、澳洲和紐西蘭於去(2020)年11月正式簽署RCEP,成為全球最大自由貿易區,顯示本區域齊心緩解新冠疫情對經濟衝擊的承諾。RCEP涵蓋全球約三分之一人口,經濟總值占全球國內生產總值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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