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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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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賜輪遭扣押 長榮:協助船東並研擬船貨分開處理

2021-04-15
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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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法院下令扣押長賜輪(左),長榮持續協助船東儘速與蘇伊士運河管理局達成和解協議。
埃及法院下令扣押長賜輪(左),長榮持續協助船東儘速與蘇伊士運河管理局達成和解協議。

長賜輪3月間在埃及蘇伊士運河擱淺將近一週,影響全球航運運輸。外電報導,蘇伊士運河管理局指出,長賜輪已遭法院諭令扣押,待船公司支付9億美元(新台幣約256億元)賠償金才會放行。

長榮海運發布新聞稿指出,今天接獲租船「長賜輪」(EVER GIVEN)日本船東通報,這艘船已於昨天收到埃及法院的正式扣押令。

長榮說,根據日本租輪船東所屬英國互保協會訊息指出,運河管理局於4月7日向船東提出9.16億美元損害求償,其中,包含3億美元的救助獎金、3億美元商譽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不過大部分未告知計算基礎,且缺乏相關憑證。

船東在4月12日與蘇伊士運河管理局進行協商,不過,雙方未達成共識,運河管理局隨即在13日向埃及法院申請司法扣押獲准。

長榮表示,除了持續敦促與協助船東儘速與蘇伊士運河管理局達成和解協議,以利儘早解除扣押外,同時,長榮也透過相關管道了解扣押令內容與範疇,並研擬讓船貨分開處理的可行性,盼能將船上貨物早日送達目的地,盡量將衝擊降到最低。

長榮以論時傭船(Time Charter)方式向日本船東承租,長榮僅負責貨物運送,雖事故導致船期延遲,但運送人具免責條款,且有保險公司,長榮曝險程度相當低,長榮目前力促船東與蘇伊士運河管理局達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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