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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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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島核廢水2年後排入海 外交部向日本嚴正交涉

2021-04-16
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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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宣布兩年後將福島核電廠廢水排放入海。外交部15日表示,周邊國家對日本政府的決定都有疑慮,已要求日方正視台方權益,並將資訊公開透明。圖為福島第一核電廠。
日本政府宣布兩年後將福島核電廠廢水排放入海。外交部15日表示,周邊國家對日本政府的決定都有疑慮,已要求日方正視台方權益,並將資訊公開透明。圖為福島第一核電廠。

日本政府宣布兩年後將福島核電廠廢水排放入海。外交部15日表示,已將主管機關的反對意見向日方嚴正交涉,要求日方正視台方權益,日方均已瞭解台灣立場及訴求。

日本政府13日針對福島第一核電廠在311核災後持續產生的含氚核廢水,召開相關部會閣員會議,正式決定福島核廢水將在稀釋後排入海中,目標是兩年後開始排放。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表示,海洋資源是國際社會共有重要資產,維護海洋環境是各國共同責任,對於日本政府的決定,周邊國家皆有疑慮;台灣主管機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已表達反對,並要求日方善盡義務公開透明提供相關資訊,以供國際科學檢驗。

歐江安強調,日方的決定涉及海洋環境、生態保育及國人健康安全等面向,外交部高度重視,並將原能會的反對意見向日方嚴正交涉,也將台灣各界憂慮及反對意見傳達日方,要求日方正視台方權益,日方均已瞭解台方立場及訴求。

歐江安說,日方依據台方多次關切,於日本政府正式決定方針前已事先通報台方,並允諾將依據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ICRP)建議的基準予以稀釋、過濾並淨化後排出,同時將持續向國際社會提供資訊。

歐江安指出,日本政府決定最終處理方針後,到開始排放所需準備時間約兩年。外交部將依據民國103年「台日核能管制資訊交流備忘錄」,持續要求日方即時且透明向台方提供相關資訊,並配合相關主管部會採取必要措施,以捍衛台灣漁民權益,保障國人食品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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