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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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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黨派立委合推民間版修法草案 完善社會住宅弱勢保障

2021-04-17
央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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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與跨黨派立委提出民間版的修法草案,保障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例、訂定全國一致性社宅租金標準、社宅免徵房屋稅與地價稅,以及輔導弱勢改善居住水準。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與跨黨派立委提出民間版的修法草案,保障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例、訂定全國一致性社宅租金標準、社宅免徵房屋稅與地價稅,以及輔導弱勢改善居住水準。

行政院會日前通過「住宅法」第23條,提高包租代管房東免稅額。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近日提出民間版的修法草案,保障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例、訂定全國一致性社宅租金標準、社宅免徵房屋稅與地價稅,以及輔導弱勢改善居住水準。

為了推動居住正義,民進黨立委吳玉琴、江永昌、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和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與社會住宅推動聯盟16日一起舉行記者會,提出民間版的「住宅法」修正草案,要求內政部納入與住宅法第23條修法草案一併處理。

修法共有4大方向,包括保障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例、訂定全國一致性社宅租金標準、社宅免徵房屋稅與地價稅,以及輔導弱勢改善居住水準。出席記者會的邱顯智表示,目前社會住宅實際提供弱勢的比例約43%,應該在住宅法中明訂提供一定比例照顧外縣市就學、就業青年,入住不得因職業、設籍差異有不同待遇;且弱勢入住比例也應提高至50%。邱顯智說:『(原音)如果你用現在弱勢保障30%去推估,台灣社會住宅至少需要82.6萬戶,到2021年3月31日為止,完成數目只有4萬3595戶,差距非常大。一方面需要有更多社會住宅進入供給面,另外就是弱勢比例要提高,我們希望50%,並且不得因為職業、設籍區里差異給予不同對待。』

全國各地社會住宅租金計算方式不一,民間版的修法草案主張由中央政府制定全國一致社宅租金定價基準。目前規定,授權地方政府社會住宅前10年稅賦減免,為了避免10年期滿後,稅負成本大幅墊高租金定價,民間版修法草案主張明定社會住宅免徵房屋稅與地價稅。

另外,住宅法第40條規定,應清查對不符基本居住水準家戶,並制定輔導計畫;民間版草案認為,應由內政部與衛福部合作訂定對象與調查方式,結合住宅補貼、社會住宅資源,輔導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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