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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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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流感化 美國擬1年內追打第3劑疫苗

2021-04-17
央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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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宮官員:完成疫苗接種後,一年內可能需補打第3劑疫苗。
白宮官員:完成疫苗接種後,一年內可能需補打第3劑疫苗。

一名白宮官員表示,美國正在準備,可能為接種2019年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俗稱武漢肺炎)疫苗的美國民眾,在接種後的9到12個月之間,再追加接種一劑疫苗。

儘管目前針對接種疫苗後效力可持續多久的研究正在進行中,但拜登政府COVID-19疫情回應工作小組的首席科學官凱斯勒(David Kessler)在國會一場委員會議中表示,追加接種可能有其需要。

凱斯勒說:「目前的想法是,那些較脆弱的人,將必須先進行。」

在此同時,美國製藥廠輝瑞(Pfizer)公司的執行長博爾拉(Albert Bourla)在1日接受美國財經新聞頻道CNBC專訪時表示,在12個月內,人們將「可能」需要第三劑的COVID-19追加疫苗,並且可能需要每年施打。這段專訪在15日公開。

初步數據顯示,莫德納(Moderna)疫苗及輝瑞-BioNTech疫苗可以維持大致的保護效力至少6個月時間,儘管效力持續多久尚未確定。

即便保護效力維持的時間比6個月要久,有專家表示,正在快速傳播的變種病毒,以及其他或許會出現的變種病毒,可能將導致有需要定期施打追加疫苗,類似於每年的流感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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