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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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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權組織要求COVAX透明度 公開疫苗合約

2021-05-09
央廣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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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 AI)和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 HRW)呼籲「疫苗全球取得機制」(COVAX)提升透明度,公開與疫苗製造廠的合約內容。

人權觀察和國際特赦以及美國消費者權益組織「公眾」(Public Citizen)發表聯合聲明指出,他們已致函COVAX,提出關於疫苗透明度、取得和可負擔費用的建議。

聲明中說:「對COVAX做出捐贈的政府和個人,應要求最高的透明度和責任義務,包括透過第三方的審查,確認供應藥廠所承諾的不獲利、或最低利潤價格的承諾,並將結果公諸於世。」

COVAX是世界衛生組織(WHO)、「全球疫苗與預防注射聯盟」(GAVI),以及「流行病防範創新聯盟」(Coalition for Epidemic Preparedness Innovations)共同運作的機制,目的是幫助全球所有國家、特別是貧窮國家都能取得COVID-19疫苗。

疫苗的分配由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負責。根據COVAX,參與這個機制的92個最貧窮國家的疫苗費用,來自捐贈。

與COVAX簽約的藥廠包括英國的阿斯特捷利康(AstraZeneca)、美國的諾瓦瓦克斯(Novavax)、美國的輝瑞(Pfizer)和德國生技公司(BioNTech)、美國嬌生(Johnson & Johnson)、法國製藥業巨擘賽諾菲集團與英國大藥廠葛蘭素史克(Sanofi-GSK),以及美國的莫德納(Moderna)。這些藥廠對COVAX提出的承諾各有不同。

截至目前,這個機制已對參與的121個國家或領地,提供超過5,300萬劑COVID-19疫苗。

人權觀察組織企業與人權項目的主管加納桑(Arvind Ganesan)表示:「公開合約和價格…將是一個好的開端,以確保對數以十億計的迫切需要者來說,疫苗是可負擔以及可取得的。」

這3個非政府組織在給COVAX的信函中,呼籲公開有關疫苗研究、開發、採購的所有合約,並公開價格細節。

COVAX在今年3月曾表示,合約包含商業敏感性以及專利訊息,依據保密義務不能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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